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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型机关创建,我们在行动

来源:国管局 | 作者:德瑞洁能 | 发布时间: 2022-06-06 | 421 次浏览 | 分享到:

/徐野阔

  近日,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这既是贯彻落实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过紧日子”服务水平的有力支撑。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认真落实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要求,推动新能源技术成果运用,夯实节能降耗工作基础,取得了显著成效。

 

  强化示范引领

  管理局负责驻市委市政府集中办公区14个单位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在探索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新方法、新思路的过程中,深刻意识到强化示范单位引领作用,是节约型机关创建的关键一环,坚持把市委、市政府集中办公区节约型机关建设作为推动全市节约型机关创建的“牛鼻子”来抓,通过带头争取政府节能补助资金、组织开展全市节能宣传周活动、与相关企业签订生活垃圾和厨余垃圾回收协议、带头进行用电设施改造、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方式,强化组织引领,推动全市党政机关形成共创共建共享格局。

  2018年以来,累计向市直机关拨付节能改造项目补助资金1000余万元,推动独立办公的市直党政机关建设环保屋53座,举办节能培训15场次,累计培训1200余人。通过不断拓展节约型机关创建模式,充分发挥市级党政机关在节约能源资源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做好基层单位的节能宣传教育工作,激发了全市党政机关共同创建的活力。

 

  发挥科技创建作用

  加大对资源节约、清洁能源和循环利用技术的成果运用,努力构建节约资源的技术支撑体系。空气源热泵是国家大力推广的新型清洁能源,它具有节能环保、优质高效的特点。空气源热泵每消耗一度电,可以产生3度电以上的热量,其能源效率是电热器具的3倍,燃油锅炉的2倍。2019年初,将市委、市政府集中办公区闲置的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调试检修,通过一年并网运行,已累计节约电费6万余元。2020年初,在市委、市政府集中办公区新装一套与屋顶太阳能集热器并联的空气源热泵制热机组,基本实现集中办公区7万余平方米建筑内的生活用水制热,机关生活用水品质得到大幅提升。下一步,集中办公区将逐步取缔厨宝制热的高耗能方式,节省运行费用。

 

  狠抓节能改造

  对市委、市政府集中办公区既有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彻底改造楼内照明设施,对走廊、地下车库等公共区域照明进行实时测试,在达到国家标准照度的基础上,通过减少照明灯具数量、关闭不必要的照明区域、使用节能品牌、降低灯具基础功率、实施照明开关标识化管理等手段,从源头上节约用电,预计年节约电费5万余元。充分利用集中办公区的雨水回用系统,将雨水收集后,作为浇洒园区、绿化水系等用水,即节约了水资源,也消除了环境污染。新建24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和专用车位,为新能源公务车、机关干部和外来办事人员的新能源汽车提供充电服务,为市直机关配备30台全新新能源汽车,协调相关企业在办公区集中投放共享单车,倡导低碳环保,绿色出行,节能减排。投资60万元新建的环保屋项目,也将于近期开工建设。

 

  营造浓厚创建氛围

  围绕节约型机关创建开展宣传,将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有机结合,利用“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契机,发放节能低碳宣传手册、绿色环保袋等宣传品,广泛宣传节能降耗的重要意义。

  针对不同的公共区域和用水用电密集部位,制作了相应的节能标识,并把各类温馨提示和节能宣传的标识标牌布置在电梯口、卫生间、办公室、会议室、走廊等公共区域,增强广大干部职工节能降耗、节水节电的意识。

  在节假日、重大活动等关键节点,利用多种方式提醒办公区各单位,注意用能安全和用能节约,确保不因疏忽大意造成用水用电的损失。组织驻集中办公14家单位共同签订生活垃圾回收服务协议,设置智能垃圾回收设施。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讲座,为驻集中办公区市直单位讲授分类知识,在办公区多媒体终端滚动播放垃圾分类知识,配齐垃圾分类专用回收桶,指导物业服务公司在回收垃圾的同时做好进一步分拣。协调相关企业在办公区集中投放共享单车,设置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倡导机关干部低碳出行。

  (作者单位: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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